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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正非谈孟晚舟:正常历史长河中 磨难都会出英雄

2019年12月10日 没有评论

华为创始人任正非12月2日在深圳接受加拿大《环球邮报》采访,华为“心声论坛”12月9日发布采访纪要。任正非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5月份以后,我们认为美国的最终目的是要消灭华为公司,孟晚舟事件只是起头。只有加紧把自己内部的结构性调整做好,使产品开发体系适应制裁环境,坚决让公司生存下来,才能有解决问题的方案。因此,5月份以后(华为)就有一些变化,要努力做好业务连续性。

任总是伟大的,无论作为个人、父亲、企业家、商界领袖…! 甚至中国外交官需要多研读这篇采访纪要。近几年少见的思想光芒,与智者同行,受益匪浅。

采访纪要全文
1、Nathan VanderKlippe,《环球邮报》驻亚洲记者:非常感谢任先生能够再次接受我这名加拿大记者的采访。现在距离孟晚舟女士被捕已经整整一年了。因此,我想问问您一年前发生了什么。关于孟女士被捕,在加拿大发生的事情我们已经比较了解了,但在中国发生了什么,您个人身上发生了什么,我们了解得还不多。

我的第一个问题是,在孟女士在加拿大被捕前两年,她就没有去过美国了。请问华为是不是从2017年开始就已经知道美国正在进行调查而且孟女士正面临风险了?

任正非:孟晚舟事件应该是美国政治上的行动策划。华为在美国市场长期受排斥,在美国已经没有什么销售,业务收缩了,高级干部去了也无事可做,为什么要去美国呢?所以都不去美国了。

Nathan VanderKlippe:所以,不去美国并不是为了避免在当地被捕或者逃避法律问题?

任正非:不是逃避。而是因为我们高管没有工作需要去美国。我们早几年就已经把美国市场当成一个小国市场来处理,授权代表处自己决策,因为销售额太小了。

2、Nathan VanderKlippe:孟女士在温哥华被捕后,您是如何得知这一消息的?您当时在哪里?是谁通过什么途径告诉您这个消息的?

任正非:孟晚舟被逮捕的时候,我在中国,没有出发去阿根廷。公司法务部门向我报告孟晚舟被抓,当时不知道是美国政府发动的这么大的打击事件,以为只是某方面的误会引发的事件。

Nathan VanderKlippe:当时您本来也要去阿根廷。您一开始是不是也计划从加拿大转机?

任正非:没有,一开始就准备从迪拜转机。

Nathan VanderKlippe:孟晚舟被捕后并没有直接给您打电话,而是通知了华为的法务部。您知道这是为什么吗?她为什么给法务部打电话,而不是直接给您打电话?

任正非:她当然应该首先通知法务部来处理,这是一个法律问题。

Nathan VanderKlippe:您是否还记得,在您得知孟晚舟被捕后,您给法务部下了什么指示?您给他们下达了什么目标?

任正非:没指示,因为我不具体管法务部。我当时只是给高管讲,请律师,以加拿大法律的方式向加拿大进行交涉。我们坚持走法律路线解决问题。

3、Nathan VanderKlippe:您刚才说,一开始,您以为这件事是因为误解,法律上的误解产生的。那您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意识到这件事可能会更重大,不仅对孟女士来说更重大,而且还牵扯到整个公司的?

任正非:美国发了“5.16”实体清单制裁禁令,我们就意识到孟晚舟是被作为一个政治抓手,美国想抓住孟晚舟作为筹码来打击华为。

Nathan VanderKlippe:所以从去年12月到今年5月,您一直认为这件事是意外、是误会造成的?

任正非:我认为是这样的。

Nathan VanderKlippe:那您当时觉得应该以什么样的方式解决这一问题呢?

任正非:聘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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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流氓”的做法!这是美国的耻辱柱

2019年12月10日 没有评论

美国是当今世界最强大的国家,同时它又成为现有秩序的头号破坏者,这是21世纪的不幸。

由于美国的强烈阻挠,WTO争端解决机制的上诉机构星期二将陷入瘫痪。该机构原本有7名法官,但是2018年1月以来仅剩3名法官,这是该机制得以运行的最少法官人数,而3名法官中的2人星期二任期结束。这一上诉机构是维护国际贸易法治最宝贵的工具,华盛顿亲手扼杀了它。

世贸组织在关贸总协定的基础上于1995年创建伊始,这一上诉机构就同时成立了。这个机制的突出特点在于其独立性,不受权力政治的干预,WTO成员无论大小,都可以在这一机制下获得平等申诉或为自己辩护的权利。由于美国在上诉机构的多次裁决中败诉,华盛顿对该机制的不满日渐加深,特朗普总统上台后,搞垮WTO的上诉机构就成了美国政府不加掩饰的目标。

上诉机构瘫痪后,弱小经济体的损失肯定最大,因为它们从此将“无处讲理”,“丛林法则”将在很大程度上得以复活。尽管各个成员可以继续按照WTO的规则开展解决纠纷的磋商,但是没有了上诉机构裁决的“威慑”,磋商就更难受到“理”的约束,“力”更容易变得嚣张。

美国正在全球的层面推进它的霸权,这是一种很恶劣的升级。之前美国更多是压迫具体的国家和它主导的某个集团让步,但是它现在要公然把WTO这个全球组织改造成围着美国利益转,WTO的其他成员不愿意,它就阻止该组织最关键的机构运转。这是“超级流氓”的做法,其他国家莫说做不到,想都不敢想。

设想一下,假如中国处在超级大国的位置上,也像美国这样干,拆联合国气候行动的台,退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撕毁已经签署的伊核协议,主动发起大规模贸易战,退出最重要的军控协议,然后把世界贸易组织的上诉机构也搞垮了,西方舆论在那种情况下还不把中国骂成鬼?

西方舆论对华盛顿这样干也有抱怨,但那些抱怨可以用“嘟囔”来形容。从伦敦到巴黎再到柏林,以及东京、首尔、渥太华,它们在用近乎沉默的方式纵容美国越来越放肆地破坏世界秩序,对之进行进一步且更直接服务于“美国优先”的改造。

的确,目前没有人能把美国怎么样,但会有一种叫做“规律”的东西惩罚美国。美国的国家利益是向世界延伸最远的,一个更有秩序的世界肯定比一个充满不确定性的世界更符合美国这样的高度国际化国家的利益,美国现在的做法从长远看只会增加它实现国家利益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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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违心不下去了:香港反动媒体开始与暴徒割席

2019年11月21日 没有评论

11月4日的香港警方例行记者会,参加会议的六名香港记者以周梓乐坠楼事件为由,戴上写有抗议标语的头盔出现。 香港警方要求六人离场未果后,被迫首次宣布取消例行记者会,改为网上直播。 这六名搞事的记者分别来自《明报》、香港电台、《立场新闻》、《端传媒》、《香港独立媒体》和《am730》等六家香港反动媒体。 实际上,整个反修例暴乱期间,片面报道香港警方执法、刻意偏袒暴徒的香港反动媒体远远不止这六家,其他还有最擅长造谣的香港《苹果日报》、公开倡导反修例的著名网络媒体《香港01》等。 香港反动媒体与乱港暴力分子的合流,对反修例暴乱不断升级起到了极为重要的推波助澜作用。

香港反动媒体及跳梁小丑

香港反动媒体及跳梁小丑

然而,香港反动媒体违背良心,为暴徒掩盖他们犯下滔天罪行的事实,终有穷尽之时。 自11月11日以来,香港暴徒的暴力已升级到恐怖主义层面,无处不在的攻击终于引发香港沉默市民的怒吼和愤怒反击,类似元朗乡民驱赶暴徒的画面在香港多地上演,表明暴徒正在香港越来越失去人心。 此时,香港反动媒体就算昧着良心也盖不下去了,他们中的一部分终于开始醒悟,并迅速站出来与暴徒割席。

先明确表态割席的香港反动媒体是《香港01》。 暴徒实施了“火烧活人”的暴行后,《香港01》于11月11日当天就发表题为《我们亲手摧毁了这个城市》的评论,谴责反修例示威早已变味,“我们”以“黄蓝”政见凌驾“黑白”良知,“若然我们仍不醒悟、回头是岸,原因无他: 我们叫不醒在装睡的人”。 此后《香港01》又连日发表《“罢工”岂容强制》、《沉默的人与暴力的抗争》等评论,明确表示与暴徒割席,并抨击拒绝与暴徒割席的乱港政客。

香港暴徒纵火伤人

香港暴徒纵火伤人


《香港01》一早就宣告代表“和理非”,并不赞同暴徒四处破坏的行径,为示区分还为暴行打上了“勇武派示威者”的标签。 在乱港暴力分子一再强调乱港阵营“不割席、不分化、不笃灰”的政策下,《香港01》虽有非议,但是仍然将报道的重点倾向于所谓警察的“暴力”,对暴徒相当温和。 自11月11日后,《香港01》对暴徒的态度急剧转向,不但增加了对暴徒暴行的直接报道,还将暴徒进一步定义为“极端示威者”,有时甚至直接以“暴徒”相称。 这样的割席可谓足够坚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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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高院荒谬判词让警员市民寒心!港议员律师呼吁提请人大释法

2019年11月19日 2 条评论

环球时报-环球网报道 赴香港特派记者白云怡 杨升 王雯雯 记者 陈青青 范凌志】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臧铁伟19日就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讼庭有关司法复核案判决发表谈话称,11月18日,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讼庭作出一项判决,其中裁定香港《紧急情况规例条例》(简称“紧急法”)部分条款不符合香港基本法,致使有关条款无效。一些全国人大代表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此表示严重关切。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是否符合香港基本法,只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判断和决定,任何其他机关都无权作出判断和决定。

中国内地和香港多名法律界人士对环球时报-环球网表示,全国人大法工委的谈话不仅预示,香港高等法院对“紧急法”的裁决违反《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更是从根本上否定香港法院拥有的在《基本法》方面的违宪审查权。

人大声明从根本否定香港法院违宪审查权

据香港“01”等媒体报道,香港高等法院18日颁布判词,裁定“紧急法”在“危害公安”的情况下使用属违反《基本法》,而“禁蒙面法”对基本权利的限制超乎合理需要,因此“禁蒙面法”也违宪。

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19日的谈话中指出,根据香港基本法第8条的规定,包括《紧急情况规例条例》在内的香港原有法律,除同香港基本法相抵触或经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作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1997年2月23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作出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六十条处理香港原有法律的决定》,已经将《紧急情况规例条例》采用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因此,该条例是符合香港基本法的。

谈话称,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讼庭有关判决的内容严重削弱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应有的管治权,不符合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规定。我们正在研究一些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有关意见和建议。

南开大学法学院台港澳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李晓兵19日在接受环球时报-环球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基本法》第158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对《基本法》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自治范围内的条款自行解释。但是,如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在审理案件时需要对《基本法》中关于中央人民政府管理的事务或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系的条款进行解释,在对该案件作出不可上诉的终局判决前,应由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有关条款作出解释。

李晓兵称,尽管“香港特别行政区自治范围”和“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系”之间的界限经常存在模糊,但在本案中,香港高院已对全国人大常委会过去做出的有关紧急法和基本法的安排做出否定,已必然超出香港特区自治的范围,全国人大在必要时可以也应该进行释法。他表示,香港法院拥有司法权力,全国人大拥有立法权力,两种权力可以就同一事物各自表达观点,但全国人大对法律的解释权拥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邓飞对环球时报-环球网记者表示,法工委发言人的话预示着香港高等法院对“紧急法”的裁决违反《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更是从根本上否定香港法院拥有在《基本法》方面的违宪审查权。尽管此时香港高院的判决还不能直接失效,但法工委的表态已是一记“警告”,全国人大的正式决定内容已完全可以预期。

19日,国务院港澳办发言人杨光发表谈话称,香港高院原讼庭的有关判决公然挑战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权威和法律赋予行政长官的管治权力,将产生严重负面社会政治影响。国务院港澳办将密切关注此案的后续发展。

多名法律界人士揭高院裁决荒谬之处

据香港“东网”报道,香港高院18日颁发书面判词称,紧急法授权特首会同行会在“危害公安”的情况下可订立紧急规则的权力,是违反《基本法》中涉及特首、行政会议及立法会的职权的规定,因此属于违宪。除“危害公安”之外,紧急法亦授权特首与行会在“紧急情况”下订立规则的权力,对于此权力有否违宪的问题,法庭今次就无作裁决。

对此,李晓兵表示,申请方的要求和法院的判词显示出,他们对紧急情况下立法的“原旨”存在严重的理解错误。香港高院混淆了在特殊时期和常规时期立法的区别,他们误认为订立规则的职权不在特首而在立法会等立法机构,但这是常规时期的立法要求。“既然是紧急法,其本意就是在特殊时期赋予特首紧急处置的权力,不走立法会的审议程序,以尽快恢复秩序。”

他批评称,做出这项裁定的高法法官“脑子大概还停留在恐龙时代”,本质上是因为他们完全无视或不愿承认今天香港社会秩序的严重混乱。此举无异于对香港的乱局火上浇油,也等于明确站在了暴徒的立场上,用法律武器释放出“声援暴徒行为”的政治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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