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院裁定《禁止蒙面规例》违宪 各界质疑:公义何在?

2019年11月19日 3 条评论

来源:港媒

海外网11月19日电 鉴于香港暴力不断升级,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10月4日宣布引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订立《禁止蒙面规例》,以止暴制乱。昨日(18日),香港高等法院法官却裁定《禁止蒙面规例》“违宪”。对此,香港政界质疑高院裁决“公义何在”,多名法律界人士表示,对有关判决感到“匪夷所思”。《大公报》社评认为,这不仅为“止暴制乱”增添不明朗因素,更对特区政府今后依法施政造成负面影响。

香港政界质疑高院裁决“公义何在”

综合香港《大公报》《文汇报》消息,港区全国政协委员、香港新时代发展智库主席屠海鸣说,就在蒙面暴徒将香港的公共设施和道路变成火海、将大学校园变成战场的时候,香港高等法院做出了一个令人匪夷所思的裁决,裁决由24名反对派议员申请复核的《禁止蒙面规例》“违宪”,“试问:如此裁决的公义何在?”

屠海鸣指出,五个多月来,暴徒对市民无差别袭击,已制造出命案;他们公然当街袭击区议会候选人,接二连三地“私刑”路人。他直言,暴徒如此胆大妄为,“黑衣蒙面”可谓“功不可没”!现在,连西方媒体都看不下去了,痛斥香港暴徒“丑陋”“疯狂”“罪恶”“反人性”,难道身在香港的法官大人看不见这一切吗?如此裁决令人质疑法院是否是在“公然纵暴”?这也不能不令人质疑:某些法官到底是效忠宪法和基本法?还是效忠自己的所谓“政治理念”?屠海鸣说,“司法不公,正义不彰,则香港永无宁日!”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吴亮星表示,特区政府早前出于对特区安全乃至国家安全的考虑,在紧急情况下订立《禁止蒙面规例》,高院目前作出的裁定实在“令人惊讶”。他希望特区政府尽快提出上诉。吴亮星强调,司法机关应着眼公众的最大利益,与行政、立法机关合作,做到公平公正,为社会整体的安全安定、繁荣发展履行好职责,“泛暴派早前就该法例提出司法复核,其拖慢政府管治进程的险恶用心昭然若揭。”

法律界人士:对有关判决感到“匪夷所思”

多名法律界人士表示,对于有关判决感到“匪夷所思”,认为法庭并无全面考虑目前香港社会实际情况,暴徒已达到“恐怖分子”的程度,就作出“坚离地裁决”。他们认为,特区政府应考虑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

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傅健慈指出,法庭明显没有全面考虑黑衣暴徒使用极端暴力,暴徒严重破坏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更分别两次向法院大楼纵火,挑战法院权威,践踏法治基石,冲击“一国两制”的原则底线。

他认为,《禁止蒙面规例》并没有剥夺市民行使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只是赋予警察法律权力去调查和搜证,并辨认出犯罪者的真正身份,以维持公共治安,在审时度势下,绝对符合相对称验证标准,更符合公众利益,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执业律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黄国恩表示,现时香港暴力泛滥,公众秩序荡然无存,暴徒四处纵火破坏,伤人袭警无恶不作,市民人心惶惶,饱受其苦,法官不可能不知情,特区政府引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订立《禁止蒙面规例》,绝对合宪合法。

港媒:香港“司法乱象”到了不能不认真审视的时候

对于香港高等法院裁定《禁止蒙面规例》“违宪”,《大公报》社评认为,《禁止蒙面规例》是止暴制乱的重大举措,受到市民热烈欢迎,但同时也导致纵暴政客气急败坏,使出他们最擅长的“司法复核”招数,企图阻止《禁止蒙面规例》的落实,这并不令人意外。

评论称,黑色暴乱严重损害香港的社会稳定与经济繁荣,也揭示香港社会的深层次矛盾。法院的裁决不仅为“止暴制乱”增添不明朗因素,更对特区政府今后依法施政造成负面影响。香港司法问题或者有人称之为“司法乱象”,已经到了不能不认真审视的时候。

全国人大、国务院港澳办表态

11月1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臧铁伟就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讼庭有关司法复核案判决发表谈话,发言人表示,对于特区高等法院的判决,一些全国人大代表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此表示严重关切。我们认为,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是否符合香港基本法,只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判断和决定,任何其他机关都无权作出判断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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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港澳办:香港高院的判决严重挑战全国人大的权威

2019年11月19日 没有评论

新华社北京11月19日电 国务院港澳办发言人杨光19日就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讼庭有关《禁止蒙面规例》司法复核案判决发表谈话,对该判决产生的严重负面社会影响表示强烈关注。

杨光表示,香港现行的《紧急情况规例条例》经过1997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确认符合基本法,并采纳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这表明该条例的全部规定都符合基本法。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依据该条例制定《禁止蒙面规例》,即为依照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履行职权。该规例实施以来对止暴制乱发挥了积极作用。高等法院原讼庭判决《紧急情况规例条例》赋予行政长官在某些情况下制定有关规例的规定不符合基本法,并裁决《禁止蒙面规例》的主要内容不符合相称性标准,公然挑战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权威和法律赋予行政长官的管治权力,将产生严重负面社会政治影响。我们将密切关注此案的后续发展。希望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和司法机关严格依照基本法履行职责,共同承担止暴制乱、恢复秩序的责任。

目前来看,截止到2019.11.18香港高院就是一堆狗屎把持着。整个法院系统多数是垃圾中的战斗机。
国家正规媒体不方便骂,我们老百姓就实话实说好了。SHIT 香港高原及狗屁法官一大泡,警察忙着辛苦抓住暴徒,那些外籍法官忙着放人或保释。什么狗日的屁玩意。50年一过,滚你的吧,一群英奴!
Marked by Dr. West.King on Nov 19, 2019

港暴徒的酬劳曝光,最高2000万抚恤金!幕后金主花巨资搞乱香港的真正目的

2019年11月13日 1 条评论

瞭望智库2019/11/13 内容来自人民资讯

香港暴徒的地下钱庄

香港暴徒的地下钱庄

500至5000块——这是普通学生参与暴乱的酬劳。钱多少,取决于参加游行的规模、在队伍中的位置、暴力程度、是否袭击警察等,女性示威者高于男性。

3万——这是一个13岁小暴徒参加几次暴乱活动后所获酬劳。这些钱帮助他换了新款iPhone手机、游戏机、名牌运动鞋等。他打算叫亲弟弟一起做……
1.5万——这是《反蒙面法》出台以后,为避免勇武暴徒可能出现退缩的情况,参加暴力活动者的酬劳大幅提高至每天1.5万块。
500万——这是“勇武”核心成员收到资金以后,通过网络或街头招募的形式,组织激进青年加入,将佣金的小部分给下面的“勇武”暴徒,自己独占“大头”,两个月净赚超500万。

2000万——这是在发动10月1日大游行前,“招募死士”计划所提供的“抚恤金”。“死士”需执行包括杀警、假扮警员杀人后嫁祸、纵火等一系列极端任务。

实际上,持续四个月的“反修例”暴乱,参与暴力活动领薪酬早已是公开的秘密。充足的资金保障,是暴乱活动能够持续如此长时间的重要原因!

那么,大量的香港青年“入局”是为了钱还是所谓的信仰追求?是谁在香港乱局的幕后持续“输血”?“血”输向哪里?为何会出手阔绰一掷千金?让我们带着这些问题,来一点一点挖出,这个隐藏在黑暗中的“地下钱庄”。

香港青年入局,为钱?为信仰?亦或其它?

在参加“反修例”暴乱活动的人群里,香港青年群体是主力。

去年,香港游乐场协会开展“香港青少年生活状况”调查显示,香港青少年的精神健康状态非常不理想,有30%的受访青少年的抑郁指数属中等至极度严重,亦有近40%的受访者焦虑指数为中等至极度严重。

不满、迷惘、焦虑、愤怒……这一团团“火种”经人用力一扇,迅速成燎原之势。那一只只幕后黑手,正在用大量的资金加紧火上浇油。香港,快要被焚毁!

“地下钱庄”的“老板”都有谁?

这个“地下钱庄”就是美西方反华势力、香港本土反对派势力祸港乱港的金库,其股权关系复杂,具体讲,主要有“一大四小”五个“股东”。

“一大股东”即为美国的一些非政府组织(简称NGO)及金融资本集团。“大股东”在香港又物色具体的组织及合适的人选充当其“经理人”,构成了其庞大繁杂的“股权体系”。之所以雄踞“大股东”位置,那是因为“反修例”暴乱中一半以上的活动资金均来源于此。

“四小股东”分别为专门成立的612人道支持基金会、香港的大学学生会、香港教会、小团体募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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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抗议者中,出现了最令人齿冷的群体

2019年9月11日 没有评论
圣士提反校徽

圣士提反校徽

9月初的这几天,本是全世界学生收起一暑假的心思,回到课桌前安静读书的日子。

唯独在香港,乱港分子生怕事态逐渐平复,遂叫嚷“勿放弃抗争”,在8日、9日煽动香港大学、专科甚至中学学生在校门口拉人链,抗议已经被特首林郑月娥宣布撤回的“修例”,要求特区政府回应所谓“五大诉求”。
在人链当中,出现了最不应该出现的人群——台湾杀人案遇害女生潘晓颖母校圣士提反女子中学的学生及校友。

一些脸上还挂着学生眼镜的女孩子,身着校服,举着“民主不死,自由永存”的标语,与“黑衣人”一道组成人链,一些学生还带着贴有反港警纸张的保温杯。这样的现场图片出现在了不少乱港媒体的页面上,本是为香港不再出现潘晓颖悲剧而提出的修例,潘晓颖的同窗却出来反修例,对这些乱港媒体来说,是多么好的宣传符号。

香港的乱想源于二点或三点:
1)基础教育的缺失;教育界毒瘤长期存在且有蔓延趋势;
2)香港表面上是一个法制社会,其实法官都不是香港人,执法不公,政治偏见严重。经常出现,警察执法抓捕罪犯,法官放人让人目瞪口呆之事。香港最无耻的事件,警察执法抓捕罪犯后,罪犯被批准保释,而执法警察却被判刑。香港社会被某些法官搞得乌烟瘴气,让人啼笑皆非;
3)多说一点,香港社会中有很大一部分脑残和智障,可怜又可恨。

一声叹息!
修例缘起
一切缘起于一桩一死两命的残忍凶案。

2018年2月,正值情人节前夕,20岁的香港青年陈同佳与21岁的女友潘晓颖踏上了前往台湾的浪漫之旅。
两人原打算2月17日返回香港,但最后的结局却是,陈同佳犯下凶案后,独自一人潜逃回港。
据陈同佳供述,事发前,他们先是就行李收拾问题发生争执。随后,潘晓颖又告诉他,自己怀了前男友的孩子,并让陈同佳看了一段她与另一名男子发生关系的视频。
盛怒之下,陈同佳抓起潘晓颖的头发,将其按在地上勒死。
杀人后,他把潘晓颖的尸体装入到新买的粉色行李箱中,并把她的个人物品分装到4个袋子里,然后继续倒头大睡。直至早上7点,他才把那4个袋子扔进酒店附近的垃圾箱里,随后又坐了16站的地铁,将尸体丢在一个公园的草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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